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貨運站B區(qū)智能卡口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維護項目(項目名稱)招標人為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 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項目位于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2.2 招標內容:
①負責杭州貨運站B區(qū)智能卡口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接口日常監(jiān)測、功能日常維護、接口數據校驗、接口異常排查、維護并進行定期巡檢;
②負責對場貨運站B區(qū)智能卡口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應用巡檢及系統(tǒng)數據保護;
③負責對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升級優(yōu)化;
④負責對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專業(yè)安全的平臺維護;
⑤負責對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問題處理;
⑥負責提供客服熱線及線上服務,處理貨代公司車輛預約問題。
⑦負責對貨運站B區(qū)智能卡口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非核心模塊新增和修改需求的功能開發(fā)。(開發(fā)量不超過15人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作為證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投標截止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③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為準);
④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需提供下列四項證明材料中任意一項:1、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稅務事項通知書》;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3、打印投標人電子稅務局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網頁;4、在《投標函》中承諾投標人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2本次招標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
①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擬派負責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需提供擬派負責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有關規(guī)定,被浙江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通過網絡下載方式發(fā)放。
4.2 凡符合資格條件并有投標意向的潛在投標人,請通過杭州蕭山機場有限公司主頁招投標信息欄http://a959.top/tender/index.html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下載
4.3 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5月7日上午9時00分,采用投遞(郵寄)方式于2022年5月7日上午9時00分 (北京時間)前投遞至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物業(yè)安檢樓401室,逾期無效。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杭州蕭山機場有限公司主頁媒介上發(fā)布,相關媒介如下:
6.1 杭州蕭山機場有限公司主頁:http://a959.top
7.其他事項
(一)潛在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中的投標人資格條件、星號條款等重要內容有異議的,可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時間前通過書面形式提出,若招標人予以采納,將對招標文件進行完善并以補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發(fā)布。
(二)當投標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簽署時,該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投標人單位正式員工(即委托代理人的當前參保單位信息顯示為投標人),證明方式為下列三個中的任意一個:①投標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證明顯示的打印時間要求在投標截止日前十五日內);②在開標現場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線查詢記錄;③詢標階段,投標人在評標委員會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有效參保證明(方式不限)。
8.聯系方式
投標聯系人:樓工 聯系電話:0571-83837017
招標監(jiān)督人:孟工 聯系電話:0571-83837728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貨運站B區(qū)智能卡口智慧空港平臺軟件功能維護項目招標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