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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成人陪伴旅客(老人、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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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的旅客(輪椅、擔架、盲人、聾?。?/div>行動不便的旅客(輪椅、擔架、盲人、聾啞)
輪椅擔架服務
因病需使用輪椅或擔架服務的旅客,應提供《病殘旅客乘機申請書》以及適合乘機的診斷證明(診斷證明的有效時間參照各航空公司標準)。詳情請致電航空公司客服電話或機場問訊處咨詢。
如因行動不便需使用輪椅服務,請與機場問訊處或值機工作人員聯系。盲人旅客運輸
對有成人陪伴的盲人按一般旅客運輸;
無成人陪伴、無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應提供“盲人旅客乘機申請書”,申請書上應注明始發(fā)站和到達站接送盲人的人員的地址及聯系電話;
有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在申請訂座時必須征得承運人同意,并提供“盲人旅客乘機申請”、導盲犬“動物檢疫證明”。
部分航空公司規(guī)定有所不同,詳情請致電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咨詢。
病患旅客服務
可為病患旅客提供咨詢服務。部分航空公司規(guī)定有所不同,詳情請致電航空公司客服電話咨詢。
+86 571- 96299
孕婦旅客特殊旅客服務方案特殊旅客服務方案為進一步規(guī)范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特殊旅客服務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殘疾人保障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guī)定》《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人體捐獻器官航空運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機場運輸保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總要求
(一)特殊旅客包括:殘疾人、攜帶嬰幼兒旅客、無人陪伴旅客、攜帶人體捐獻器官旅客以及其他特殊旅客。
(二)服務人員熟練操作各類無障礙設備,熟悉服務規(guī)范。
二、殘疾人服務
(一)信息
提前了解殘疾旅客姓名、航班和服務需求。
(二)服務臺
在旅客主要出入口設置殘疾人服務臺。
(三)值機手續(xù)
1.按需協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2.為殘疾人預留并安排方便出入且活動空間大的座位;
3.盡可能為陪伴人員安排緊靠殘疾人的座位。
4. 通知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在辦理安檢前清空隨身攜帶的排泄袋。
(四)安檢
1.安檢人員知曉對殘疾人及其行李物品、服務犬進行檢查的技能;
2.須對殘疾人的服務犬和助殘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3.殘疾人請求做私人檢查時,應及時予以安排。
(五)引導登/離機
1.根據旅客需求協助安排優(yōu)先或最后登/離機;
2.與乘務長就殘疾旅客服務事宜進行交接;
3.登機時協助其將輪椅、擔架等合理安排在機艙內或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托運;
4.根據旅客要求在艙門口為殘疾旅客托運或提取相關輔助設備;
5.確保殘疾人助殘設備優(yōu)先托運及卸機;
6.當航班中有輪椅旅客時,盡力安排旅客利用登機橋登/離機;在不能提供登機橋的情況下,應提供登/離機協助;
7.不得使殘疾旅客在管轄區(qū)域內無人看護的時間超過30分鐘;
8.為到港的殘疾旅客提供行李提取、引導等必要的協助和服務。
(六)助殘設備托運
1.電動輪椅托運,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xù)截止前2個小時交運,并符合危險品航空運輸的相關規(guī)定;
2.托運的助殘設備應栓掛行李牌,如有拆卸部件應進行適當包裝;
3.托運的助殘設備應從貨艙中最先取出,并盡快送到客艙門交給殘疾人;
4.助殘設備應確保同機抵達。
(七)服務設施
1.機場免費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提供《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設施、設備,包括登離機所需的移動輔助設備;
2.符合MH / T 5047—2020《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qū)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技術標準》的標準;
3.靠近擺渡車車門處設一個輪椅車位,并設有固定輪椅設施及無障礙標識。
(八)服務記錄
提供過殘疾人服務的,應有服務全過程記錄,出現服務瑕疵或差錯的,應有討論分析記錄和整改措施記錄。
三、攜帶嬰幼兒旅客服務
(一)主要流程區(qū)域提供專用母嬰室、嬰兒車;
(二)在登機口為旅客提供托運或提取嬰兒車服務;
(三)按需合理安排登/離機。
四、無陪伴旅客服務
(一)有專人引領,協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二)與監(jiān)護人、承運人機組規(guī)范辦理交接手續(xù)。
五、攜帶人體捐獻器官旅客服務
(一)建立人體捐獻器官地面運輸綠色通道;
(二)按《杭州機場人體捐獻器官轉運綠色通道保障方案》執(zhí)行。
六、其他特殊旅客
(一)根據服務環(huán)境和服務對象提供相應服務,并符合行業(yè)主管部門及承運人有關運輸規(guī)定;
(二)制定突發(fā)疾病旅客服務辦法和程序。
七、服務咨詢電話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特殊旅客服務咨詢電話:+86 571 96299;
首杭無憂